铜陵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铜陵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1、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2、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商品住房应先交足30%的首付购房款;购二手房的,应有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确认的交易手续;
4、借款人家庭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1、购买商品房所需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5份);
(2)首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3份);
(3)开发企业保证函原件3份;
(4)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6份);
(5)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4份);
(6)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6份);
(7)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卡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对账单;
(8)开发公司出具预告登记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1份);
(9)个人征信报告
2、购买二手房所需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6份);
(2)个人征信报告;
(3)原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3份);
(4)首付款银行转账凭证及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各3份) ;
(5)买卖双方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6份);
(6)买卖双方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5份);
(7)买卖双方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份);
(8)买房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3份);
(9)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卡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对账单
1、个人准备材料。借款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40号窗口、担保中心、经办银行业务窗口咨询,准备相关材料,并到担保中心业务窗口领取并填妥《铜陵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
2、窗口登记受理。借款人将贷款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送交担保中心业务窗口登记受理。
3、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将贷款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送交市担保中心业务窗口登记受理。
4、签订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经经办银行签字后,借款人到担保中心业务窗口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
5、办理抵押手续。借款人持《反担保抵押合同》及相关资料到市场处业务窗口办理房屋产权预登记、抵押登记手续。
6、领取借款通知。借款人持市场处《房地产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到担保中心业务窗口领取《发放贷款通知》。
7、办理转账手续。借款人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中心出具的相关资料到经办银行业务窗口办理借款转账手续。
贷款最长年限和最高额: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年(含1年)以上,最长不超过30年,但借款人还款最后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本人法定退休时限。
2、借款人及配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具体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可贷额度={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之和×12×偿债能力系数(0.40)×剩余缴存年限(贷款当月到法定退休月总的年数)}。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